这年代的父母和原身,都不是寿终正寝,就连前世的自己,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给自己收尸,是被火化了呢,还是被拉回家土葬了呢?
不过搬家来这个院子时,祖宗的牌位都拿了过来,搬过来后,钱伯也帮这世的父母做了牌位,同祖先的牌位放在一起。
这种没有坟墓的先人,听说都要去城外的城隍庙进行祭祀,因此清明节这日,叶书瑶带着弟弟和钱伯钱婶,坐着租的马车往城外去了。
相对于城内各大寺庙的热闹辉煌,城隍庙就要荒凉一些了,院门的油漆都脱落了,墙角还长出了杂草,不过供桌前倒是摆放了些新鲜的瓜果糕点贡品,应该是之前的祭客留下的。
叶书瑶在钱婶的帮忙下,摆好了自己带了的供果糕点,点上香烛,又拿出纸钱,祭祀城隍老爷和这世已过世的父母亲人,甚至还给前世的自己也念叨了两句。
又在心里给原身念叨着:叶书瑶啊,你就安心去吧,你就好好与你父母团聚吧,你弟弟我会好好带大的,但是如果可以的话你记得好好保佑保佑我,保佑我发大财,保佑我们餐餐有肉吃,一年四季有新衣服穿,保佑你弟弟出人头地。
叶安笙也学着姐姐的样子,跪在铺垫上,嘴里念念有词,之后又烧了些纸钱。
待姐弟俩祭拜结束后,钱伯钱婶也祭拜了一轮,钱婶是个感性的人,嘴里念着念着,又流下了泪水。
离开城隍庙前,叶书瑶让钱伯给庙里捐了些香火钱。
此前一直沉默的老道收了钱,看了看叶书瑶姐弟俩,行了个礼,又说道:“心诚则灵,城隍老爷会保佑施主祭拜之人,施主等人也会一生顺遂的。”
许是叶书瑶几人给的银子数量达到老道期待的了,这话说得倒是挺好听的。
又看了看他们带来的供果,做得倒是精致,看起来倒与那官家做得供果很像,只是这官家子弟要祭拜的话,也是在城里的寺庙祭拜啊,怎么到自己这小庙来了。不过京城贵人多,或许人家有什么难言之隐也说不定。
叶书瑶到这里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出城看到这个年代的农村呢。
为时尚早,山顶还有层层薄雾,青山与白雾互相交映,看起来倒是别有一番滋味。可惜清明节与寒食节日子相近,远处的村庄就少了些炊烟,看起来这意境就没那么完美了。
叶书瑶从来也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即便现在不得不靠文字来吃饭,但是自己总归是个俗人,吟诗一首这种事可是做不来的,还是吃饱了躺平适合自己。
往回走的路上,看到了一个帅哥正站在河边柳树下,一袭白衣,还背着手,这画面看起来有点清明踏青的感觉啊。
叶书瑶觉得今日不虚此行啊,要说遗憾也还是有的,看到帅哥没有小姐妹和自己八卦,总觉得少了些味道。
等叶书瑶四人回到家时,已过中午。
虽没有人监督你烧不烧火做饭,可大家都自觉的吃着冷食,幸好还有昨日顺带做得清明团子,不然不是得饿着了。
叶书瑶和弟弟吃了几个清明团子后,就各玩各的了。
经过这么一段时间,这个便宜弟弟总算是没有那么粘着自己了,每日上午看书练字,下午就和雨刚在后院玩泥巴,这样的童年应该是幸福的吧?
日子就这么不急不缓的前进着,叶书瑶也没有了刚开始为了赚点生活费赶时间写话本的那种紧张感,物以稀为贵,现在就按照一个月一本话本的频率出书好了。
所以每天就写那么一千来个字,有时间就让钱婶替自己去街上买些自己想吃的东西回来,自己动手下下厨,这样的日子倒是无忧无虑。
可钱婶就不是这般想的了,她要烦恼的事情可不少。以前吃都吃不饱,只用烦怎么吃饱饭。现在饭吃饱了,闲下来了,就烦恼自家小姐明年就要及笄亲事该怎么办,先前夫人正在商议的亲事也因为抄家一事没了下文。
时间慢慢来到了四月底,又可以去书肆拿分红了,这回叶书瑶带着钱伯去的,以后这项业务要健健交给钱伯,自己可就不出面了,古代嘛,抛头露面的还是不太好的,何况自己本就只想做个宅女,社恐一枚,最讨厌出去谈事情了。
新书也写好了,这回写的书可劲爆了,霸总~咳,错了错了,这年代没有霸总,所以写的是霸道王爷追妻火葬场的文。
这文一出,肯定能收获一波女读者。
这书一万字可写不完,叶书瑶计划分成上中下三册,一个月出一册,让这时代的人也享受一下什么叫催更,嘿嘿,是不是很坏坏。
大意就是刚开始女主爱男主爱的要死,各种舔狗追求,不仅遭受了同龄人的无数白眼,却仍然坚持不懈,就连女主母亲都要自己放弃,可是女主还是一只孜孜以求的舔狗。终于在某一天,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女主就醒悟了,决定洗心革面,不做舔狗了,第一册结束。
中册写的是女主放弃追求男主后,过上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日子,刚开始男主还觉得摆脱了女主的纠缠十分爽快。可过了没多久,男主却仿佛有被虐倾向一般,女主不纠缠自己了,男主觉得各种不得劲,甚至听到有人提起女主的消息既厌烦又好奇,终于有一天听说女主父母就要给她定亲了,男主爆发,中册结束。
下册就是男主开始反追女主而女主爱搭不理了,最后男主用尽自己谋士的各种方法终于让女主回心转意,结局就是男女主相亲相爱没羞没躁的在一起了。
反正叶书瑶前世读书期间就沉迷于霸道总裁的文不可自拔,而霸总文更是火了一年一年又一年。
至于为什么要写女频文,因为叶书瑶同金掌柜比较熟悉了之后,才知道看话本子的大部分都是富贵人家的夫人小姐,学子们虽然也看些话本,但人家的读书识字的重心还是在科考书本上的。
而富贵人家的夫人小姐可就不同了,会识字是最基本的,人家不缺时间和银子啊,缺的是什么,是消遣的方式。
当然啦,最主要的是叶书瑶有一颗高尚的心:不能误人子弟。
因此,叶书瑶的第二本书就根据市场,写了本女频的书,希望这本能卖个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