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京叶一直以来都是我行我素的性格,他的性格非常的个性。
“在我的字典里面,找不到放弃这个词。”甄京叶笑了,虽然他失败了,但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这天晚上,他的脑子又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脑子里面经常想一些歪主意,对他来说,这些歪主意并不歪,他盼望着能够歪打正着,那才是他希望的,得到贝晓墨的心,就是他最想要的结果。
开着一辆豪车来到了一个破旧的小区。
豪华的车,和破旧的小区根本就不成正比,还好这是在晚上,如果是在白天的话,一定会引发很多人的猜疑“这是哪家的姑娘,又傍上大款了。”
小区老旧到什么程度呢?没有电梯,很多人都已经搬走了,留在这里的大多是一些老人,因为比较的念旧,不舍得离开这里,这是上个世纪建造的小区,距离今天也有一些年头了,因为刚刚找到新工作,贝晓墨没有多少收入,只能选择这个地方,因为房租特别的便宜。
“贝晓墨,我爱你。”他似乎疯了,已经失去了理智,这或许是爱情的神奇力量把,它可以让一个人陷入到疯狂当中,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可以做出不同寻常的事情,尤其是像甄京叶这样有个性的人。
迷迷糊糊听到了甄京叶的叫声,很快,贝晓墨从睡梦当中醒过来。
“贝晓墨,我爱你。”她源源不断的听到这句话,就像是一台录音机一样,重复着同样的声音。
刚开始,贝晓墨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么晚了会是谁在叫自己的名字呢?难道真的是甄京叶吗?
“贝晓墨……”一句,两句,三句,在听了不知道多少句以后,贝晓墨终于相信那个人就是甄京叶。
说他是鬼,真的是一点都不冤枉他,而且他还是一个很有个性的鬼,说得难听一点就是一个阴魂不散的鬼,随时随地都能都遇到他。
不知道喊了多久,甄京叶的嗓子都有一些干燥了,不过他并没有停下来,因为这就是他的性格。
“烦不烦啊?再喊信不信我打死你!”这是一个中年大叔的声音,由于天色比较的黑,他并没有看到他具体的样子,只看到模糊的脸庞,这正是贝晓墨的邻居,还记得上一次来贝晓墨家做客的时候,偶遇到她的邻居,因为没有说过话,所以不太熟悉,不过甄京叶能够记住他的脸。
贝晓墨偷偷的掀开了一小部分的窗帘,看到了楼下了甄京叶“还真的是他。”
害怕被他看到,于是,她又把窗帘拉上了,这明明是在自己家,为何要弄得偷偷摸摸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话是这样说,但是她还是没有勇气露脸。
“贝晓墨,我爱你,你给我出来。”如果因为中年大叔的不满就停下来,这绝对不是甄京叶。
他是甄京叶,是一个非常高冷的总裁,同时也是一个我行我素,很霸道的人,占有欲非常的强,得不到的就一定要得到,不管用什么手段。
邻居实在吵得不行了,劝不动他,又不好下去跟他争论,只好去找贝晓墨。
他用力的敲着她家的门,这下可把被贝晓墨给吓坏了,她差一点就躲到了床底下,以为是甄京叶找上门来了。
在听到粗糙的声音“贝晓墨,我知道你在家,你出来一下。”大叔的态度有一些不好,大概是把对甄京叶的不满发泄到了贝晓墨的身上。
“来了。”原来是邻居大叔,在这种情况下,贝晓墨宁愿见到邻居大叔,也不愿意见到甄京叶。
“有什么事情吗?”贝晓墨似乎有点明知故问了,她低下了头,有一些不敢直视大叔凶悍的脸,没有办法,出于礼貌,也不能不理会他。
大叔很快就表达了自己的不满“管管你家的男人,大晚上的吵什么吵?都快把我给烦死了,明天我还要上班了。”
贝晓墨记得这位中年大叔在工地上面上班,每天都要坐体力活,因为收入比较低,所以和她住在同一所小区,他这种体力劳动者,晚上自然是需要良好的睡眠,不希望被人打扰。
“对不起。”那一刻,贝晓墨的脸都红了。
是愤怒,是尴尬,还是什么心情呢?
为什么?为什么每个人都以为甄京叶是她的男朋友,是不是应该向所有人都解释一遍呢?解释说“甄京叶并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只是一个耍流氓的无赖。”
不过,他还是选择了沉默,并且很真诚的道歉了。
回到了屋子以后,贝晓墨又陷入了沉思,她不停的抓着自己的脑袋,头都快破了都没有想到对策。
明明已经拒绝过他了,为何他还死皮赖脸的追着不放呢?
“没办法,你逼我的。”
贝晓墨拉开了窗帘,那一刻,可把甄京叶给高兴坏了。
“贝晓墨,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了?”他的脸上洋溢着欣喜的笑容,却不知道此时的甄京叶,已经非常的愤怒了。
“你站在底下别动。”贝晓墨似乎也想了一个歪主意。
以歪制歪,就像是以毒制毒一样,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好。”那一刻,他没有再叫了,而是高兴的等待着,他以为贝晓墨要下楼来接他,然后告诉他“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
可是之后,事实证明他的想法错了,贝晓墨来到了卫生间,用脸盆接了一盆冷水,来到了窗户边,嘴边还不停的念叨着“死流氓,臭无赖。”
“啊。”他只轻声的叫了一下,之后表情非常的平静,与其说是平静,不如说是僵硬。
那一刻,不仅他的身体发冷,而且心寒。
窗户被关上了,窗帘被拉上了。
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这或许就是贝晓墨,对待自己的朋友,她可能非常的善良,而对待甄京叶,她的脑子里总会有奇怪的想法。
“哎”他轻声的叹了一口气,并没有接着叫,而是坐在了石阶上,开始思考着人生,想着一些快乐的事情。
脑子里面的回忆就像是一部电影一样播放着,他想着两个人刚刚见面的时候,她的一颦一笑,是那么的迷人,于是,他就坐在台阶上不停的傻笑着,就像是一个傻子一样。
贝晓墨以为这样做就能赶走他,可他并没有走,也许是她并不了解他,在甄京叶高冷的外表下,有一颗温暖的心。
“睡觉,睡觉,明天就好了。”躺在了床上,脑子似乎进水了,想的都是那个男人。
明明那么的恨他,为什么会不停的想念他?这真的是非常的奇怪。
越是想睡觉,却越是睡不着,这天晚上她的心绪很乱,于是,就又泡了一杯咖啡提神,这样就更睡不着了。
在这个时候,贝晓墨发现自己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她很想再次拉开窗帘,看看那个人走了没有,不过她并没有这么做,也许是因为害怕把,所以不敢这么做。
戴上了耳机,听着很熟悉的音乐“凉凉。”
“入夜渐微凉,繁华落地成霜,你在远方眺望,不思量自难忘……”熟悉的歌词,描述着她复杂的心情。
究竟要怎么做才能忘了他呢?这成了一个难题。
一直到凌晨一点半,她在音乐的安抚下,最终进入到了梦想。
第二天早上在六点十分起床,先是穿衣服,洗漱,又要准备去上班了。
当她来到了楼下以后,看着浑身不停发抖的甄京叶,他没有走,昨晚被泼了一盆凉水,然后又在冷风中等了一个晚上,爱情的力量真可怕,让一个执着的人等了这么久。
“你终于愿意见我了。”他一边发抖,一边笑着。
“我去上班,你,在这里等了一个晚上?”那一刻,她很是吃惊,为自己昨晚的行为感觉到了自责,心里好像被刺了一下,那种滋味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嗯。”甄京叶点了点头,这才是他的性格,贝晓墨对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你在这里等着。”说完,贝晓墨回到了自己的租房,她有一些过意不去。
下来的时候,手上还拿着一件比较厚的外套“给。”
一看是粉红色的外套,他是很不愿意的,这要是让别人看到了,会以为他很娘炮,一个大男人穿着女生的外套?
不过转念一想,这可是贝晓墨的衣服哎?于是他顾不上那么多了,把衣服披上,身体似乎暖多了。
“谢谢。”他依然保持着微笑。
这个高冷的总裁,似乎在贝晓墨的影响下,发生了改变。
“给。”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买的早餐,可能是贝晓墨刚刚上楼那一会儿,他递上了热腾腾的早餐,因为他知道贝晓墨有一个坏习惯,那就是不吃早餐,因为距离公司很远,他得赶地铁,时间根本就来不及,哪里有时间吃早餐呢?
“你吃吧。”说完,她便离开了。
甄京叶快速的追上去,硬是把早餐塞在了她的手中。
“你快点吃,否则我不放你走。”他伸出手拦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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