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古时期,东土大陆,洛水城东郊有一屠夫,名叫王天宝。
他本是一个孤儿,年幼被拾荒老人收留,老人去世,又被城郊屠户收留。自十一岁起,便开始干起杀猪宰羊、屠狗诛牛的营生。
转眼之间,十年又去,天宝已长大成人,体魄强健、力大无比,一个人杀得一头牛不需帮手,老板娘甚是欢喜。
家里有这么一个能干的劳力,可以节省许多工钱;何况王天宝自幼生活在屠户家中,只需一日三餐,对薪水没有过高的要求。
老板娘高兴了便赏几个小钱,足矣。可惜天宝英气逼人的外貌被糟乱的头发弄的甚是邋遢,满身的血渍与污秽,如同要饭的一般。
他总是将一把断裂的杀猪刀插在腰间,威风凛凛的斜靠在肉铺门口的柱子上,嘴里叼着一根柴火堆里捡来的稻草。
每次老板娘都笑着骂他,“你一个杀猪的,还想当行侠仗义的武者,别做梦了。赶紧去把后面的大肠给煮了,晚上我要吃烧大肠。”
每个少年都有伟大的梦想。
他也有,他想变得有钱,变得强大,无所不能,无所不有。
他想有一个自己的房子,就不用天天住在柴房;他想娶一个漂亮又贤惠的老婆,这样顿顿就可以吃上热饭;他想去学艺,做一个行侠仗义的江湖英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想,成为高手,去参加飘香大会,夺得头甲,然后回来娶了李员外家的小姐,他想了所有年轻人都有过的梦想。
可是,他只是一个伙计,一个屠夫,一个薪水都不够买一身新衣服的屠夫。从小时候人们口中的小瘪三,长成了一个身怀杀技的屠夫。一个连趁手的杀猪刀都没有的屠夫。
每天五更刚过,他就要从柴房里出来磨刀,然后将一天所需卖的各种肉身屠宰。放血,去毛,开膛破肚,处理下水,将肉一扇一扇地挂在木架上。
天还未亮,月依然明,星依然稀。睡眼惺忪的王天宝,走到猪圈将那头五花大绑的野猪给拖了出来,这是附近的猎户打来的野猪,凶猛异常,所以被捆的相当结实。
别人杀猪,都是用杀猪刀从勃颈处往猪的心窝里捅。但是,天宝的杀猪刀不能那样使用,好像是一把断裂的砍刀,断口宽而整齐,不适合捅杀,他每次都是仗着自己力气大,直接将牲畜的头颅整个剁下,倒也省事。
不用整日听那些牲畜放血时的哀鸣与嚎叫,干脆利落。这样做就是太脏,血液喷的到处都是,因此没少被老板娘骂。
这头野猪强壮的有些离谱,都赶上老黄牛了,褐色的棕毛如钢针一般,两个猪耳朵比老板娘用的扇子都大。将它从圈里拖出来,着实费了一番功夫,好容易将野猪拖到青石板上,他没有二话,机械地举刀便剁。
野猪一般性情都比较残暴,发起怒来,连山里的野狼都要退避。但这头野猪被捆的十分结实,几番挣扎却是徒劳。
眼见王天宝的屠刀就要落下,它眼睛看向断刀,一股寒气直逼心肺,“小哥,饶命啊!”
迷迷糊糊的天宝听到有人说话,稍微愣了一下神,四周看看院子,并没有人,木楼上的灯光还未亮,老板娘和老板的酣睡声,一高一低混合着周围的虫鸣,仿佛悦耳的彩铃。
没有人,看来自己还没睡醒出现幻觉了吧。他举刀又砍。
“小哥,小哥,是我啊,我是猪啊!”
“咕咚!”王天宝吓的后退了几步,一下撞倒了旁边的木架。这次他听的真切,也看的真切,是青石板上的野猪开口说话了。
野猪的眼睛非常亮,不是凶狠,而是恐惧,它浑身颤抖,恐惧地看着一旁呆傻地王天宝,“小哥,我是山里的猪妖,只因贪吃,碰上高人,被打回了原形,又被猎人捉了回来,只要你放了我,他日定当厚报!”
受到惊吓的天宝,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慢慢地踱了过来,拿着断刀壮起胆子,“好你个猪妖,竟敢吓唬小爷我。”说完,就用刀背去拍石板上的猪脑袋。
猪妖十分惧怕天宝手中的杀猪刀,浑身不住地颤抖。
一时间,王天宝心中也拿不定主意。这些年,不管是什么畜生,在他这里,都是手起刀落,根本不拖地带水。偶尔碰上怀.孕的母畜,他倒会手下留情。
“小哥,你放了我吧,求你了。”野猪又开头求饶。
见到猪妖怕他,天宝的胆子倒是大了起来,大大咧咧地坐到青石板上,而且手中的杀猪刀非常配合地拍打着猪妖,“放了你我可以得到什么好处,你先说来听听。”
“我在清风山,那里是我的地盘,山里的任何猎物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什么。包你几年之后开一个比这大几倍的肉铺,然后你自己当老板,怎么样?”猪妖开出的这个条件,确实优越,对一般的小工来说,没有比自己当老板更具诱惑力的了。
“额,我不想当老板。”王天宝摇摇头说,“你们妖怪是不是都法力无边,武功高强,我放了你,你能让我成为高手吗?我不想一辈子只做一个屠夫,我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猪妖想了想,“小哥,你听我说,其实做个普通人挺好的。我们山中的妖,修炼那么多年,不还是想变成人,想融入到人类的生活当中吗?等你真正脱离了普通人的生活,回过头看看,你会发现你目前的平淡才是生活的真谛。”
“哎呀,你个猪头居然还跟我讲起了道理。”天宝拿起刀背照猪脑袋就拍了下去。
“别,别,小哥,你要是真想成为一名武者,我倒是可以帮你。但你要想清楚,这个世界是强者为尊,弱肉强食,越往上走,竞争就越残酷,我怕有一天会害了你的性命。”猪妖诚恳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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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的雄鸡争先恐后地叫了起来,天色逐渐发亮。
王天宝用刀挑断了猪妖身上的绳索,“念你修行不易,赶紧走吧,别被人看见了。”
没有绳子的捆绑,猪妖咕噜一声就石板上站了起来,“小哥心善,日后定有福报。咱们来日方长。”
“别说那么多好听的,有什么好事,以后一定要想着我。”天宝打开大门,趁着天色朦胧,将猪妖放走了。
果然是成了精的生物,虽说还是原形,但跑起来虎虎生风,转眼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老板娘,老板娘,不好了,野猪跑了!”天宝返回到院子里,大声地叫嚷道。
不多时,楼上传来老板娘的叫骂声,“你个狗东西,大呼小叫地干什么。”
老板娘披着小褂,推开木窗,探出身子,大红的肚兜让人浮想联翩。
“老板娘,不好了,我刚才起来杀猪,昨天猎户送来的野猪挣脱绳子逃走了!”天宝站在院子里,仰望着老板娘的春色。
闻听此言,老板娘大怒,“蠢货,吃饭那么多,连个猪都看不住,老娘白养你了。今天不许你吃早饭。”说罢,她愤然地关上窗子。
放走猪妖,该干的活还要干,他抓紧时间将今天所需的肉品,全部屠宰完毕,又赶紧烧火做饭。伺候完老板一家吃喝完毕,也就没事了。
老板是个小男人,小肚鸡肠,生怕天宝会捣鬼,所以卖肉、收钱的时候是不让天宝插手的。
一切准备完毕,他又将断刀插在腰间,依靠在店铺旁边的柱子上,做着自己的梦。
今日从门前过的人特别多,除了城内城外出来买卖的居民,还有许多行走江湖的各路人士,络绎不绝地往洛水城赶去。
或许在普通人面前,天宝一身的霸气可以装上一装,但是和真正的武者比起来就差远了。
“听说了没有,今年的飘香盛会,彩头可不一般啊!”
“什么彩头?”
“飘香盛会前三名不但依次获得奇宝,还可以入选护国武士,那可是要进宫封爵的。”几名武者打扮的人说着话,兴冲冲地朝洛水城走去。
洛水城无双楼的楼主郭千荷每年都会拿出奇珍异宝,吸引各处武者进行比武。没有人知道她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或许只是无聊,想看表演吧。
“老板娘,我去城里看看热闹,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天宝这会没事,跟随着人群进入洛水城,打算看看飘香大会的盛况,开开眼界。
老板娘翻起白眼,“你小子做梦还真做上瘾了,那飘香盛会也是你这小瘪三能参加的?”
“嘿嘿,我就是去凑凑热闹。”天宝自嘲地摇着头,“就去凑凑热闹。”
燕国的几个大的城镇,除了京城之后,就属洛水城最为繁华,今日飘香盛会开幕,更是热闹非凡,无数想要一睹盛会精彩的平民、武者全都聚集了到了洛水城中央的巨大广场。
此时,广场之上已是人山人海,有脸有头有身份的全都可以到两边的看台上观看,正面的高台上是盛会主办方无双楼以及各大名门望族的位置。
王天宝挤在人流中,翘首以盼。场中,已经有各界高手正在报名。真正的对决,还要过几天才能看到。
突然,人群中一顿骚乱。
“哪来的疯狗,快跑啊!”拥挤的人群潮水般地各自散去,叫骂声、哭喊声顿时响彻整个比武场,左右看台上的高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纷纷拔出兵器严阵以待。
“何人胆敢捣乱飘香盛会!”一名身穿盔甲骑着牛头兽的皇族将军,带着一队士兵前来探查情况。
不知道谁家的十几条疯狗闯入了人群,狗眼红似血,见人就是撕咬,看上去像是中毒或者是得病发狂的症状,惊的人群四散奔逃。
天宝被人挤的昏头脑涨的,迷糊了半天,正撞上正在发狂的疯狗,他下意识地抽出腰间的半截断刀,发起狠来,十年的杀生生涯让他浑身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与杀气,疯狗虽疯,但是天宝手下宰杀过的猪狗牛羊不计其数。
屠夫与屠刀的彪悍之气,在畜生面前展现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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