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1988

重启1988


男主:秦朗      女主:沈幼薇
作者:年末      状态:连载中
最新章节:第1115章 外援    2024-07-09
男主是秦朗女主是沈幼薇的都市重生商战小说《重启1988》又名《重返人生1988》,《重生之商海争锋》。 亿万富翁秦朗重回1988,看着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在贫困中挣扎,上一世迷失在金钱中的秦朗,决定再登巅峰,一手家庭,一手事业,调教这个野蛮生长的时代!

  章节目录:

第三章

沈幼薇被这么一抱,顿时手忙脚乱。

“你干什么?”

秦朗此刻邪火上身:“就抱抱......”

“哎呀,大白天这么不正经的,有空在这做这种事,不如关心关心安安的身体。”

被沈幼薇这么一娇嗔,秦朗瞬间正神。

是啊,现在的妻女过的是什么生活,此刻改善生活才是重中之重!

“我上午出去一趟。”秦朗连忙说道。

沈幼薇有些疑惑。

秦朗收拾了个竹筐,喃喃道:“得想点办法改善下生活,顿顿发霉的地瓜干稀饭,这谁受得了?”

秦朗把东西一背,开口道:“我出门了!”

沈幼薇从厨房走出来,有些欲言又止,秦朗见状问道:“你有话就说。”

“那个……三天后……”

秦朗知道沈幼薇在担心,便道:“放心,我肯定能拿钱回来还他,且不用你操心这事。”

“哦!”沈幼薇低下头。

秦朗心里也无奈,自己和沈幼薇的关系,上一世就别扭。

背着竹筐出门,秦朗准备上山一趟,这年头在地里干活,累死累活一整天,一年收个几百斤粮食,每年还得交公粮,剩下的去粮站卖了,换钱购买柴米油盐,勉强糊口都难,想吃肉更是妄想,除非谁家有个红白喜事,也许还能蹭点,不过还得看人家境怎么样,好的能给上碗油水十足的八大块,差点的能有盘子下水就不错了,可那也是得给份子钱的。

遇到有些家庭人口多,细粮白面都得跟人换了粗粮也根本不够嚼口的,村里吴老六家就是这样,家里就两个劳动力,却足足生了八个孩子,最大的今年十三,最小的刚满月,老婆没奶水,全靠米汤养,全家人饿得嗷嗷叫,人都说吴老六家大儿子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泛绿光,吴老六还得在农闲的时候带家里人出去讨饭。

后山这地方,杂草丛生,这年头人能吃的少,按说该上山找补点东西的,可实际上大家更喜欢下水捞鱼,而不是上山来。

一来上山费力气,而且山上的活物精得很,没点子本事,上一趟山啥都摸不着,光凭力气了,二来这年头山上还是有些子野兽的,虽然说老虎,狼这样的肯定没有,但一些小东西的可不少,偷摸咬你一口,哭都没地方哭去。

自己上山没指望抓活物,陈老三家有条细犬,那是陈老三家的宝贝,逮兔子,野鸡都厉害,不知道多少人眼红,陈老三亲爹因为狗跟人红过脸,打过架,听说家里扁担都砸断了,有人说陈老三家的狗吃的都是白面。

这年头狗能干的事情,人真未必干的了,所以秦朗是冲着后山一片地仙子来的,所谓地仙子,其实就是枸杞。

野生枸杞在现在价值不算高,去药店买也不贵,但后山这些可是货真价实的野生枸杞,而且因为平时没人摘,一年一年的疯长,老大一片,那真是一把一把地捋。

“这年头是想买的找不到卖的,想卖的找不到买的,只要做好定位,这些可都是钱!”秦朗看着眼前一大片的野生枸杞,两眼放光,别人不在乎,自己在乎,这些东西拿去中药店是换不了几个钱,但只要换个地方,那就不一样了。

摘了没一会,秦朗就感觉腰疼,平时不干活,一时间身体还真有点受不了,自己拿拳头锤了锤腰,好在枸杞是真的多,一竹筐很快就装满了。

秦朗然后又翻出四个玻璃罐子来,这是沈幼薇的宝贝,还是结婚的时候,家里办喜事买的罐头,留下来了这么几个瓶子。

平时家里来客人了,沈幼薇拿来给客人倒水的,早上秦朗还拿着客串了一回板砖,别说,挺顺手的。

“现在正是花季,铁定有蜂窝的!”秦朗嘴里念叨着,自己上山就看中两个东西了,一个是这些野生枸杞,一个就是蜂窝,或者确切的说,应该是蜂蜜。

果然,秦朗很快就找到了目标,一个挂在野槐树上的巨大蜂窝,光是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蜂窝挂在野槐树上的,看起来至少有半米多长的样子。

用柴刀砍了根长棍,上面挂了个破化肥袋子,里面被秦朗塞足了稻草,大部分是干的,还有点阴湿的,化肥袋子开口的地方栓了个活动的绳扣,一会只要一拉棍子,袋口就能拉死了。

秦朗拿火柴点燃一块棉絮,然后塞进稻草里面,这样棉絮不会立即点燃稻草,而是慢慢给阴起来。

赶紧把口袋举起来,秦朗对着蜂窝套了过去,秦朗手忙脚乱的,棍子一打,就看见一些蜜蜂受了惊吓,朝着秦朗飞过来了。

秦朗硬生生稳住手臂,任凭蜜蜂在手臂上叮了两口,还是把化肥袋子给套上了,然后用力一拉,蜂窝被化肥袋子一起给拽了下来。

袋子一拽下来,秦朗就狂跳,好在刚才惊动的蜜蜂不多,连拍带打,总算是逃了一命,手臂上还是被叮了几口,不能碰,不然火辣辣的疼,钻心!

等化肥袋子都烧化了,秦朗才走过去,用棍子挑了下蜂窝,大量的蜜蜂都被浓烟熏死了。

秦朗掰开蜂窝,把几个罐头瓶子打开,然后将蜂窝竖了起来,只看见金黄色的蜂蜜如同液体黄金一样流出,很快就灌满了一瓶子。

蜂窝里的蜂蜜足足把四个罐头瓶子都灌满了,金灿灿的看着就让人觉得舒坦。

回到家,中午饭是地瓜栗米饭配蒸土豆,别说吃,看一眼秦朗就能吐出来,早上那点韭菜早就干光了,这没点肉是真不行。

沈幼薇心细,看见秦朗手臂上被蜜蜂叮得红肿,回来的时候,手里则拿着一瓶蜈蚣酒,家里这边阴湿气重,蜈蚣也多,拖把用完要是不拧干,下次去拿的时候,拖把头里保准有蜈蚣藏着。

这东西咬人比蜜蜂还疼,在手臂上咬一下,整条手臂都能肿起来,不好好处理的话,即使过了十来年,阴天下雨,被咬过的地方都会痒痒,而且不能挠,一挠跟过电一样。

但这东西也有好处,用蜈蚣泡的白酒,对各种毒虫叮咬都有奇效,前围村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泡上一瓶。

“我给你擦一下。”沈幼薇声音小得像是生病的小猫,好像秦朗一抬手,就会吓得躲起来一样。

秦朗把手臂递过去,沈幼薇小心翼翼地把蜈蚣酒倒在指尖上,然后帮秦朗涂抹被叮咬的地方。

“嘶!”秦朗倒吸一口凉气,疼,真的疼,结果秦朗一动弹,把沈幼薇也吓得一哆嗦。

中午饭秦朗吃得很煎熬,不过想到下午还要进城,只能硬着头皮塞了个肚圆,这些东西虽然不好吃,但碳水多,补充体力还是挺合适的。

“买肉去了!”吃完饭,秦朗把竹筐一背,摸了摸安安的脑袋道,“爸爸给闺女买肉吃去,来,亲爸爸一口。”

安安一听到肉,口水都流下来了,吧唧在秦朗脸上亲了一口,结果留了个好大的口水印子,居然把旁边的沈幼薇看笑了。

“笑什么,你也亲一口。”秦朗眼睛一瞪道。

从大队到城里,有二十多里地,按说走不了多久,前世开车,十几分钟的事情。

可真走起来,秦朗差点没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这也太远了,不光是路程,这路也难走,柏油马路想都别想,有时候脚下就是一片草丛,深一脚浅一脚的,秦朗一路上都摔了三次了。

“还真是要想富先修路。”秦朗无语,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总算是进了城。

来城里的目标不是药材店,这年头药材店虽然收药材,但是价格很低,别指望卖到几个钱,一筐子枸杞,也许只能给你个块把几毛的,而且一帮子国营的人,态度还贼差。

当然当街叫卖也够呛,虽然现在个体经济已经走上了正轨,但城里龙蛇混杂的,遇到地头蛇,混子,说不定还得上供,相当的不值当。

所以得选定目标,只有把货物卖给有需求的人,那这件货物才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体现。

“矿工总医院!”秦朗站在了矿工总医院的门口,淮市有大量的煤矿资源,是个能源城市。

而要说有钱,这些矿工真比农民有钱多了,八十年代的时候,一个矿工每月的工资就能有一百出头,大工子甚至更多。

要知道这个万元户都得披红挂彩宣传的时代,矿工一光靠工资一年就能收一千多块钱,工资之高,可想而知了。

背着竹筐到了住院楼,这一层是外科病房,矿工总医院数外科病房的病人最多,煤矿工作都是肉碰铁,很容易发生事故。

秦朗背着竹筐溜达的这一会,就看见外面乱糟糟地跑进来三四个满脸满身乌黑,都是煤灰的人,其中一个被两人扶着,手上都是血,最前面一个人手里则拎着塑料袋。

最前面的人一边跑一边喊!

“大夫,救命啊!”

(小说未完,请翻页阅读!)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