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林逍对吧,我来是想告诉你,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我们家小雅是不会跟你在一起的。”博城市一家咖啡馆中,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趾高气昂的说着。
这个女人叫赵瑛兰,准确的说是林逍的准丈母娘,她女儿苏清雅是林逍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
“您这是什么意思?”
赵瑛兰冷笑一声,说道:“我大概知道你的家庭状况,你不适合小雅,你现在只是个实习生,医生出来也挣不了多少钱,等你当上主任医师,黄花菜都凉了。我闺女也算在你身上浪费了几年青春,你就知足吧,以后别再缠着它!”
林逍如遭雷击,脸色发白,颤抖地说道:“这是你的意思,还是小雅的意思?”
今天是女朋友的生日,林逍精心准备了礼物,可没等到女友,却把丈母娘给等到了。
赵瑛兰尖声尖气道:“我的意思,也就是我女儿的意思。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年轻人,现在你已经步入社会了,不要还像个小孩子,未来最看重的是什么,当然是钱啰,你有钱吗?你想让我女儿跟着你一辈子辛苦受累?”
“伯母,你看不起我无所谓,但我相信小雅不会和我分手的,我会努力证明自己能让她过上好日子的!”
“呵呵!你努力?这个社会努力就行了?小雅善良不忍心当面跟你说,我才来说的,别自找没趣了。”
林逍强自镇定,拿起手机打电话,里面传来无法接通的程序语言。
不知进行了多少次,正当林逍要崩溃时,咖啡馆外走进来一人。
看着面前打扮时尚的女友,林逍忽然觉得有些陌生,继而急忙求证:“小雅,你妈说你要跟我分手,我有些不信,所以……”
苏清雅淡漠的打断道:“我妈说的没错。”
林逍沉默了片刻,摇头说道:“你变了,变得我不认识你了。”
苏清雅眼露讥讽,嗤之以鼻道:“别跟我讲这些大道理,我们已经不是学生了,我要为自己的将来考虑,我们在一起三年,你送给我的,全是些廉价的东西,就连今天的生日,你都只送这些花花草草,我受够了。”
说着晒了下她拿着的包包,香奈儿的香槟金色手提包,价值两万六。手腕上戴了一个欧米茄手表,得四万多。
而且还换了一部手机,是最新款的苹果。
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了,此间差距何等悬殊。
林逍下意识紧了紧口袋,里面有他兼职数月,省吃俭用攒钱买来的新手机,和现在苏清雅手上的是同一款。
林逍捏紧拳头,近乎低吼道:“我们当初不是说好一起奋斗的吗。”
“对,我是说过。但我现在我有更好的选择了,我想过更好的生活怎么了,你没钱没车没房,以后我跟你喝西北风啊,要怪只能怪你自己没用,无能喽!”
最后那句话,无异于雷霆一击。
在学校时,他俩还山盟海誓,不离不弃的,这他妈一转眼就彻底变了。
林逍无力反驳,愤懑地说道:“那个人是谁。”
苏清雅有意遮掩,闪烁其词道:“是谁就不用你管了。”
“是我!”就在这时,一名倨傲的男子走了进来,望着林逍挑衅般地说道:“小雅,别跟他废话,我在冷翡翠订了位置。”
冷翡翠是全市唯一一家米其林三星级餐厅,和这里的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
林逍心下悲凉,神情索寞道:“你跟范豪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你醒醒吧,他只是玩玩而已,在学校的时候,他就有很多女朋友的。”
谁料苏清雅毫不意外,无所谓道:“我知道啊,我愿意,怎么了?豪哥已经答应我了,即使分手也会给我补偿,会在市中心给我买套房子,价值四百多万,你有吗?你要有钱的话,也可以啊。”
林逍险些吐出一口老血,当小三都当得这么理直气壮,金钱真的能把人变得面目全非?
苏清雅无意多说,从包里掏出一叠钱硬塞给他,怜悯的说道:“你家是农村的,你现在也刚刚开始实习,工作不好找。这钱你先拿着吧,也算了却了我们这三年的情意,就当是分手费吧。”
林逍只觉遭受奇耻大辱,一把将钱打掉,咬牙切齿道:“不需要,我们谁也不欠谁的,往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苏清雅满脸讥诮神色,淡然道:“不要算了,记住你今天说的话,以后别来打扰我,我们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
范豪春风得意,颐指气使道:“林逍,不是我说你,人要识时务,你在学校成绩再怎么好,出了社会还是得向现实低头。看你混得这么惨,作为同学的我实在不忍心啊,要不你毕业后来我爸的公司上班吧,待遇从优,怎么样,考虑考虑吧。”
“我考虑你妹啊。”林逍终于忍不住了,卯足劲给了他一拳,只可惜被范豪躲过去了。
“果然是乡野穷小子,恼羞成怒就想打人,像你这种人活该一辈子生活在最底层,老老实实的打工去吧,另外我听说,你在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做实习生,忘了告诉你,你的带教老师是我表哥,有人会替我收拾你的,你就慢慢享受吧。”
一语说罢,他得意洋洋的搂着苏清雅,大声招呼道:“伯母,咱们走吧,还要给小雅过生日呢。”
三人大模大样地走出了咖啡馆,坐上一辆银灰色宝马轿车,范豪哈哈大笑,临走前摇下车窗,给林逍竖了一个中指表示鄙夷。
看着这对狗男女绝尘而去,林逍离奇的愤怒,如果是正常分手,大家好聚好散,林逍绝不可能这么大反应,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幸福的权利。
但这两个人不同,他们好像合起伙来故意羞辱人似的,分手也就算了,偏偏还要将人贬得一文不值,趁势踩上几脚,再吐两口唾沫,方才显得心满意足。
轰隆隆!天色骤然间变了,远处一道闪电掠过幢幢高楼大厦,霎时瓢泼大雨倾泻而下。
林逍心灰意冷,神情恍惚,光顾着伤心了,离开咖啡馆过马路的时候,没注意到路口的车辆。
吱叽!紧接着一声巨响,林逍与一辆红色玛莎拉蒂拦腰相撞。
林逍只觉身体腾飞而起,整个世界东倒西歪,鲜血喷洒了一地,与雨水相互交汇。
“我这是要死了吗。”这是林逍最后一个念头,他侧身趴在沥水中,定定的望着左手上的翠玉戒指,这戒指是他爷爷留给他的遗物。
满是鲜血的手指侵染了它,而后青芒闪过,林逍一阵眩晕袭来,彻底失去了知觉……
忽然,猛地一下,他只觉得,自己头疼了起来,似乎有一段段的信息,出现在脑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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