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进行曲之那个人

重生进行曲之那个人


男主:季冬云      女主:我
作者:於祖婷      状态:已完结
最新章节:第百一三章    2024-07-10
处于学生时代的那些人,有着最为单纯的残忍。   这种残忍,可以让他们用无比纯洁天真的炙热眼光,将同龄人逼入死角,而没有半点负罪感。   他们,仅仅是在追求自己灰色生活中的一点色彩而已。   就算那色彩是用别人的鲜血染成的,也毫不在意。   在这部重生与救赎交织的进行曲中,他们每个人,既是入地无门的病人,又是沾满鲜血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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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神秘短信与委婉拒绝【改】

拎着浆糊去张贴寻狗启示的时候,遇上了一场冬雨,然后,顺理成章的感冒,请假在家休息。伴随着发烧感冒流鼻涕一同到来的,还有心脏的隐隐作痛——自开学以来,心痛快成了习惯。

晚上,新的同桌过来给我送作业。

新的同桌就是之前的第四名,在成为同桌后的第二天,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

范文彬。

很符合本人文质彬彬的气质。

范文彬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看电视,边看边笑。

他进来之后,有点手足无措:“你家给我一种,从玄关走到阳台都会迷路的感觉。”

我点头,给他倒奶茶。

“你的父母,不在家吗?”

“妈妈要等到过年才会回国。爸爸晚上十点左右回家。”我把奶茶递给他。

范文彬双手捧着奶茶,问我:“这个。。。不会喝一口就要上百美元吧!”

“如果这种奶茶是黄金限量版,那它大概能卖到这个价。”

范文彬松了一口气。

我又说:“不过杯子倒是上好的景泰蓝,一个二百刀,你——”

“啪!”

范文彬立刻将杯子放在桌子上,正襟危坐。

像一只心惊胆战的花栗鼠。

只可惜没有毛茸茸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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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探病之后,班上一小部分人对我的态度似乎有了改变。不知道范文彬究竟说了些什么,总之,在商量圣诞节如何庆祝的时候,我听到有人提议去我家。

“什么啊!我们全班五十多人呢,怎么装得下!”

“我听范文彬说,从郭媛爱家玄关走到阳台都能迷路。”

“那是范文彬路痴吧!”

诸如此类的讨论。

我看着范文彬,他低下头,特紧张。

我问:“你是路痴吗。”

“不是!我就是一比方!我不是故意说——”“那还记得去我家的路吧。”“记得。我真不是故意要——”“再去我家一次。”

“哎?”范文彬抬起头。

即使是像我这样不愿与人交际的孤僻女生,还是难免会有几个朋友。

圣诞节那天,除范文彬外,共四个人去了我家。

其实名字还没有完全记住,偶尔还会把其中两个女生弄混,但是因为成绩的原因从开学基本上就坐在一起,所以成了能说得上话的朋友的这种关系。

于是,按照与父母的约定,我将“朋友”带回家。

这种约定是父母唯一的要求。他们坚持认为,我国中突然坏掉是因为交友不慎,实际上,他们的女儿,才是病原体。

尽管如此,父母还是笃定,只要身边的朋友好,我就能不受污染得,白莲花一般得健康成长。于是,这五个符合父母标准的“朋友”出现在我家。

爸爸对这五个人表现出不反对的态度,然后找了个借口离开家。

那晚,我们玩得还算开心。

十点钟,爸爸开车将他们送回家,我躺在床上,摸出手机,想了想,把那张照片删了。

中二期,再见了。

永别。

“滴滴滴。”

照片删除的瞬间,手机响了。

是一条圣诞节祝福短信,没有寄信人名称,但那个手机号,我记得滚瓜烂熟,永远都不会忘。

看来,我还得换个手机号才能与过去彻底永别。

我将手机卡抠出来,丢进壁炉里,翻身抱着软枕睡去。

然后,做了一个梦。

战火连天的年代,我的未婚夫从战场给我寄信,却因为我搬家忘了告诉他新的地址,导致那封信没有寄到我的手中。时隔数年,当年的未婚夫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在孙子的搀扶下,来到我的墓碑前,放下一束白菊花:“你丫的换手机号怎么不和我说一声!”

我睁开眼,面前站着季冬云。

啊,在做梦中梦啊。

我翻了个身,准备接着睡,却被熟悉的狗叫声惊醒。

那头不知道流浪了多少天,脏兮兮的哈士奇,正在我的床上上演驴打滚。

我一下子滚下床。

季冬云阴沉着脸,低头看着我。

爸爸走进来:“你们认识?”

“叔叔好。我叫季冬云。”

“哦,季冬云啊,多亏你找到我家凯文。这是酬金。”

“不用了,叔叔,我和郭媛爱是同学,互相帮忙而已。”

季冬云与爸爸友好而温和地谈着话,我抓起蠢狗的四肢把它丢进浴室。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我刚把电话卡丢进壁炉,季冬云就打了我的电话,因为找到了我家的那条蠢狗凯文——话说,原来这狗有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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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后的第二天,是第四次月考。

连着两天半的考试,我没有时间去办手机号,晚上回家,身后有人叫住我。

季冬云塞给我一张电话卡,说是多办了一张,送我。

我没拒绝。

有喜欢的人就要去追。

有想要的东西就去争取。

这是我的处世哲学。

当晚,我给季冬云发短信:“我查了,这张手机卡的套餐内含短信一千二百条。”

过了一会儿,回复短信到了。

“我知道。我的也是。”

“所以,和长跑比赛的时候一样吗?”

因为觉得一个人跑太傻,所以要两个人一起参加。

因为一个人用不完一千二百条短信,所以要两个人一起用。

可是我记得,他当时并没有跑完全程,甚至,连一半都不到。

稍微等了一会儿,回信才到:“我不敢保证能跑完。。。只能试试。”

啊,连大脑回路都是一样的。

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会很没意思吧。

我将手机丢在一边,之后,任它再怎么震动提示有短信,也不理睬。

因为我想不通,季冬云所做的这一切,究竟目的何在?

能够用“喜欢”来解释吗?

不管怎么说,这也太突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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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月考结束,换座位前的下午,范文彬耷拉着脑袋对我说:“我考砸了。”

“哦。”

“总感觉,坐在你旁边很有压力。季冬云上次失误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他。。。”

我回过头,季冬云不在教室。

我摇头:“他怎样,和我有什么关系。”

季冬云那时候,在操场上打球。

因为期中考试的故意失误,季冬云在最后一排坐了一个月。

那个月,季冬云从少言寡语的优等生,变成了篮球场上的后起之秀。

曾经有一次,我用手比划了一下我与他的身高差距。

十二公分。

一米八六的身高在篮球场上不算出挑,但是有那张脸就没问题了吧。

毕竟高中生的篮球,拼的不是技术,而是人气啊。

班主任走进来,对我笑笑,然后让全班学生拎着书包站到走廊上,准备排座。

按照名次来排座这种事,高一还能实行。到高二高三就不行了吧。我这样想着,拎起书包,站到门口。

然后,第二个进入班级。

季冬云坐在我身边的座位上,冲我笑:“哟,稍微努力一下就考到了你前面。真不好意思啊。”

我点点头,打开课本,准备看书。

季冬云继续找话题:“今天下午晚自习之前我要去打篮球。”“啊,加油。”

“你不去看吗?”“不去。天气预报说最近会下雪。”

“借口吧!最近几天根本没有雪。”“去看你打篮球有什么好处?”

“好处?”“比如,长得好看的人?”

“我算吗?”“只有一个是不够的。”

“你还真是,一点机会都不给我呢。”

季冬云露出一个无奈的笑。

那笑,十分美丽。

对于这一点我心知肚明。

同时,我也深刻知道另外一个道理。

美丽的人这种存在,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教训,已经足够多了。

美丽的人,包括季冬云。

(小说未完,请翻页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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