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8日。
窗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大雨,我坐在电脑前上网。
在今日热点里面,我看到一条这样的标题:四川师大命案。
我点了进去,发现是一个贴吧的论坛,这个案件被誉为中国最惨的谋杀案。
关于案情的前因后果,很多网友都在讨论,我一直往下拉,突然一个网友的留言吸引到我了。
你爹是我:四川师大的谋杀案,莫名其妙地让我想起了20年前的永南碎尸案。
你们还有人记得吗?
接着,我跟着这个网友的链接,点了进去,来到了永南碎尸案的论坛。
论坛里面,很多网友都对碎尸案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还有人在尝试推理案情,侧面描写凶手的心理。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我打开qq,发了一条信息给她:你上线了吗?
很快崔悦回复我了:我一直在等你。我刚刚在看20年前的永南碎尸案。
巧了,我也是。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
当然记得,我们那时候还是学生,在中国十大悬案的论坛里面认识的。
我们当时是讨论哪个案件认识的?我想考考她的记忆。
当然记得,我们当时就是在讨论永南碎尸案。这个案件改变了你我的一生。
我以轻快的节奏在键盘上敲击着:那时候,我们都在读大学,我读广告设计,而你读法文专业。因为这个案子,你我都转了专业。
她过了五分钟才回复我:你转了法医学;而我转了心理学。
还记得我们当时一起转专业的初衷吗?我问她。
她很有自信地回复:当然记得,你负责检验尸体,而我负责推敲罪犯的心理。
我回复她:其实我当时想让你读法医学,而我读心理学,但是你好像不太喜欢读法医。
她解释着:不是不喜欢,有某种原因我不能选择法医学。
还记得我当时许下了什么誓言吗?
她回复我:记得,你说等你做了法医,就要将永南碎尸案的凶手抓住,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我回复她:很好!现在是时候履行这个誓言了。
她回复我:20年了,你真的可以将案件的真相还原?
我没有回复她,她很快又发来一条消息:需要我的帮忙就找我,我随时在线!
我退出了qq,返回碎尸案的论坛,看到还有很多网友在那里留言,都是在假设如何将案件的真相还原。
我在论坛上留了一句话:真相需要我们去挖掘出来,而不是在争论!
窗外的雨水下得更大了,我打了一个电话给启志。
第二天早上,我去他的办公室找他。
什么?你要翻案?他惊讶地问我。
没错,我要将二十年前的永南碎尸案的真相还原,将凶手绳之于法。
他很怕外面的人听到我们的谈话,赶紧关上门和窗。
那件无头冤案已经过了二十年了,一直找不到凶手,二十年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就算让你找到凶手,他也有可能已经死了;就算他没有死,根据刑法,刑事罪一旦过了期限就没有追究的权利,你抓到他,也没有办法告他!
我将手上的公文甩给他:这是上级发下来的文件,二十年前的无头冤案一直查不到凶手,很多网友都在呼吁政府不能放过凶手,政府决定就算凶手过了追究的期限,我们都要找到凶手,让他落网!否则就民愤难填!
他开始在研究公文,一边研究一边在说:可是事隔那么多年了,死者的碎肉都已经风干了,所有关于这件案子的报告都已经铺满灰尘了,而且当年的鉴证技术有限,未能掌握太多的线索,就算你会验尸,可尸体都已经被碎成两千多块了,你
有再高的验尸本领也查不到线索的!
我很有自信地对他说:这次我不用验尸,我用推理的手法也一样可以找到罪犯。
他苦笑着说:既然你主意已决,我就帮你一把。
小麦!帮我叫Amy进来!
一个绑着小马尾的女警察走了进来,她对着启志严肃地敬礼:找我什么事?
他指着我说:这位是高级法医-许仲文。这次他要跟进二十年前的碎尸案,你做她的助手吧,他有什么需要,你尽量协助他!
这个叫Amy的女警好像很激动的样子。启志小声地和我说:她是我表妹,刚当警察不久,但是很拼命,我怕她会出事,你是法医,跟着你应该不会太危险,你帮我照顾她,你有什么事情要查的,让她去查就可以了!
那,好吧!我只好答应他。
法医,我们现在去哪里?她兴奋地问我。
我轻微地咳嗽了一下:叫我许医生就可以了,我们现在先去档案室。
我们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我问她:你对死尸或者血之类的东西感到噁心或者受不了的吗?我还是想要知道她受得了不,这次要查的可是碎成2000多块的碎尸案,我真担心她看到图片以后会当场晕倒!
但是她很骄傲地说:我考警察的时候,学过解剖学的,我是全班最不反胃那一个,你放心好了,我心里承受能力特别强!
她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我们来到了档案室,一堆被尘封多年的档案,一直无人问津。
我们要找的是1996年底的碎尸案,我们分头找。
原来1996年还有那么多没有破的悬案,当时的科技有限,也难怪破不了案。
我找了很久,都找不到,感觉在大海捞针一样。
突然Amy兴奋地大叫:许医生!我找到了!1996年,永南碎尸案!
我安心地坐在沙发上:打开档案,将里面的内容给我一字不漏地念出来。
她翻开档案,一阵灰尘扑面而来。她声情并茂地开始朗读:
1996年11月1日,永南大学的负责人前来报案,称就读中文专业系的女学生——蒋爱青于前天晚上失踪,已经超过24小时了,还是没有蒋爱青的消息,于是他前来备案。
1996年11月10日,一名清洁工人捡到一袋东西,工人打开一看,发现是一些熟肉,以为是猪肉,于是带回家烹煮来吃。正打算放进锅里面的时候,她发现了三根属于人类的手指,她马上前去派出所报案。
同一时间,永南的马路上,垃圾桶,小巷里面都发现了人体组织的碎肉。
当地警方派出大量警力,将所有的碎肉集合在一起,拼了三天三夜,终于勉强地将碎肉还原,可是人头的脸部严重腐烂,已经无法辨认。
在已经被煮熟的头颅里面,还找到了一张身份证,和一些小小的物品。
警方已经可以确定被肢解的受害人就是已经失踪了十来天的蒋爱青,也通知了她的同学和她的父母来认尸,受害人的父母已经泪流满面,他们确定被肢解的就是他们的女儿——蒋爱青。
根据当时的尸检报告指出:死者死后被肢解,再放到水里面煮,等到尸体被煮熟了,凶手再将受害人碎成2000多块的肉碎。法医的报告指出,凶手的刀法相当娴熟,在碎肉的过程中,骨头并没有受到任何的损伤,刀切碎肉的时候,刀是完全没有碰到骨头,而且分割成2000多块的碎肉,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心理素质,还需要精密的刀法。由此警方推断出,凶手可能是一个屠夫或者医生,但很快屠夫就被排除了,因为处理尸体的过程中,会发出气味的,但是凶手依然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完成这残忍的碎尸,可见他有很高深的解剖学的常识,懂得处理尸体的气味,而且心理素质超强,完成整个过程,如果是普通的屠夫早就受不了了,只有见惯尸体的医生或者解剖人士才可以镇定自若。
警方认为凶手故意将尸体分开几袋来抛尸,而且抛尸的地点一点也不隐藏,相信是凶手故意抛尸给警方看,他在挑战警方,他在炫耀自己的高智商犯罪。
1996年,11月12日,警方派出大量的人手,有机会接触到垃圾桶的清洁工都要进行审问,还去了当地的医院找医生和解剖人员进行审查,可是一无所获。
根据受害者的室友口供:当晚因为室友电器使用不当,被扣了分,受害人是舍长,她也受到了牵连。她觉得很委屈,于是就下楼去散步,之后就没有再回来。受害人离开之前,她的床铺叠得很整齐,被子也叠好了,应该没有打算外出。受害人离开前是穿着红色的外套。那一次,就是她见死者的最后一面,甚至很有可能她就是最后一个和死者接触的人。
根据受害人好友的回忆:她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蒋爱卿”。
受害人相貌平凡,社交圈子比较小,也很少和陌生人打交道,很难说会有什么仇家,也不存在感情纠纷,也没有什么积蓄。凶手的杀人动机更加诡异,似乎他没有杀人的理由,似乎只是为了享乐。根据当时的心理学家分析他的杀人动机:凶手肢解受害人,可能很享受那种一刀一刀地割下去的感觉,整个碎尸的过程中,他甚至开着变态的音乐,一边陶醉着,一边慢慢地肢解受害人。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凶手作案的手法太专业太娴熟,警方找不到更加多的证据去查这个案子,三个月后,大量的警务人员已经撤离永南了。这件案子就这样成为了无头冤案。对了,死者遇害的时候只有19岁。
对这件案子,你有什么看法?我倒是想听听她的意见。她很认真地说:我觉得凶手和受害人之间一定有联系。如果凶手是随机寻找目标,应该不止一个受害者,但这件碎尸案之后再也没有同类型的案子发生,也就是说凶手没有再找目标,如果他仅仅只是为了杀人享乐,又怎么会这么轻易停手。可见,他和被害人之间一定有关联。
我伸了个懒腰对她说:我们如果要找到真相,就必须去一趟永南大学,而且还要探索当年的案发现场。你害怕吗?她不明白地问我:有什么好害怕的?我蹲下身对她说:凶手冷血,变态,无人性,而且智商很高,精通医学,解剖学,换句话说就是一个极度危险人物。我们查案的过程中,肯定会碰到他,你不担心你自己有危险吗?
她笑着说:为什么你那么确定凶手还会留在永南,如果他一早就离开了呢?或者已经死了,或者病重了呢?我的眼神突然变得很凝重:凶手不会离开永南,他实施了一次如此完美的犯罪,整个警察部已经调动所有的精英来查这个案子了,还是一无所获。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种满足感,他很享受这种我们找不到他,他却可以牵着我们鼻子走的感觉。试问一个渴望成功的变态罪犯又怎么会离开这个他曾经犯下最完美犯罪的地方呢?至于你说他病重或者死了,对不起,我想又让你失望了。
我在她耳边用一种很恐怖的语气和她说:凶手本来就是医生,而且一般心理变态的罪犯都很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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