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他错过了最佳地在房东面前添油加醋的机会,同时也丧失了拒绝跟某某人合租的权利。
第二天是星期天。
对于这一个礼拜才有那么两天的休息时间,钟智清一向是非常珍惜的。星期六晚跟律师事务所的人一起去KTV喝酒、唱K。平日工作时大家都是统一的衣冠楚楚、谦谦君子的形象。才刚到KTV内,一群人一扫昔日的温文儒雅,西装一脱,一大帮子衣冠禽兽在KTV内露出了本性。猜拳的猜拳,鬼哭狼嚎地鬼哭狼嚎,更有甚者,挽起袖子直接站在包厢内的凳子上吼:“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一边吼,还一边甩着膀子摆出声嘶力竭状,典型的疯狗发疯症。
如此这般喧闹,时间一晃而过,凌晨两点,丑态毕出的一帮败类才互相搀扶着走出包厢门口。然后就是去火锅城宵夜,折腾到凌晨五点,败类们才有了睡意,于是各自匆匆的道别,等钟智清躺在床上时,时间已经是星期天早上的七点正。
几乎是没有任何思考的,随便的洗漱后,一沾上床,他就立马睡死了过去。
很明显的,他睡的还不够沉。瞌睡虫还不来及侵略他的思维,门外催命似的门铃声已经彻底的摧毁了他的心智。
“是谁?”他气势汹汹的打开门,犹如被人打扰了好梦的雄狮般蓄势待发且张牙舞爪。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做出一些摧毁性的举动,门外的一大群人却已经将他的瞌睡虫朋友彻底的消灭。
“朋友,麻烦您让让。”在他发愣间,已经有人不耐烦的推开了他挡在门边的身体。他看着他们几人抬着大大的床垫视若无睹的从他面前走过,他才有了抓狂的举动。
他怒气冲冲的拦在他们的面前,恶狠狠的质问:“是谁让你们搬东西进来的。”
那几人楞了下,良久,最前面的那人才说道:“有位小姐叫我们把东西搬来这里的啊。”
“出去,这里没什么小姐。”
几人面面相觑。
其中一人说:“是不是地址错了?”
站在前面的那人点头。“有可能。”
“那要不要再打个电话问问那位小姐。”另一人提议。
“也好。”
就这样,抬着床垫的几人把床垫扔在他的房间内,便毫不客气的坐在他的沙发上开始打电话。
“简直就是疯了。”他无奈的耙了耙头发,耐着性子对那几人说:“先生,麻烦你们现在出去。”
“通了,通了。”打电话的那人对着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便扯开嗓子对着话筒喊了起来。
“喂,微小姐啊,你说的地址是不是在明乐花园第35栋的306。”
“那个房间内的男人不让我们进去。”
也不知道电话那边的人说了些什么,打电话的人挂了电话后就大大方方的坐在了沙发上。
他气闷地想要揍人。
“出去。”他用仅有的理智控制着自己的脾气,明显地,在场任何人地一句话都可能成为他爆发的导火绳。
而显然,在场的那几人并不是懂得察言观色之人。大家依然自顾自的坐在沙发上小声的交头接耳,压根就没把他这个面色铁青的主人放在眼中。
“唉,微小姐那么好的女孩,怎么会找了个脾气这么差的老公。”坐在沙发中的几人偷偷的拿眼睛瞟他。
“就是,就是,微小姐真嫁给他的话,日子一定不好过。”这次,几人的眼神换成了鄙视。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你们触犯了第二编第四章第二百四十五条法规,你们再不出去的话,我马上就打电话报警。”他深深的吸了口气,一改初时的暴躁,斜睨着眼,好整以暇的看着几人变化多端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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