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时逐鹿纪

晋时逐鹿纪


男主:曹泽      女主:王榛
作者:江海一苇      状态:连载中
最新章节:第76章 共128,113字    2024-09-05
热血穿越+风流猎艳+争霸天下:这是一部问鼎中原、征伐天下的征战史;一部波诡云谲、覆雨翻云的权谋史;一部三千娇娘、国色天香的风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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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曹泽的身份角色转变之巨大,让王离府中上上下下都感到诧异。数日前,家中名士老爷携带夫人和小姐从长治返回太原,据说遭到了山匪的抢劫,一名自称并州游侠儿,身着奇装异服短发的青年男子将满身血污的主母和小姐送回府中。

当日,这男子又被主母认定是山匪的同党,视若杀夫仇寇,设下了鸿门宴想要了结他的性命。只不过这男子和主母一番“相商”之后,又消除了天大的误会,成了族中在洛阳做官的王武子大人的至交好友。

王济大人是太原王氏年轻一辈中的俊才,喜好弓箭骑马,勇力无人能比,交游当中有这般的游侠儿倒也不为奇。而并州与塞外胡人相接壤,特别是魏武曹操时南匈奴内迁,此地胡汉杂居之间,尚武之风游侠习气一时之盛。只是这游侠儿又声称男儿重情义,适逢王府遭此变故,自告奋勇要在府中护卫周全。夫人倒也真在府中为他寻了一处干净的房间供他落脚,一日三餐竟好生供应着。

从王离府上的救命恩人,摇身一变成了杀夫仇寇,转而又成了寄居王府的保镖护卫,曹泽却毫不在意周遭仆从异样的眼光,他对自己角色的转变倒没有多少不适应。

这游侠有两种,一种是豪门大户,喜爱舞枪弄棒,头顶一顶大侠称号,实则鱼肉乡里、横霸一方的黑恶团伙大大佬;一种则是破落人家的子弟,如同今日流浪汉,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只有一身好武力乃至性命所卖于高门大户前者,以此来恰饭。

正如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所记载,前者是官面上行走有“君子之风”;后者则是“盗跖居民间”。曹泽毫无疑问是后者,反正只要先能在这个时代找好立足之地、有一处吃饱饭先活下来再说。

东汉末年兵祸连连,高门大户都以家丁名义豢养私兵,招揽游侠也是情理之中。司马氏家族之所以夺权成功,高平陵之变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就是家中所养的死士。故而曹泽以游侠儿的角色客居王府,打着护卫故旧妻儿的旗号,倒也并无什么不妥。

刚刚成了未亡人的美妇王卫氏,在虽是在曹泽挟持之下接受了他的新角色,但却也顺理成章。清晨自己设计的鸿门宴,虽让王卫氏惊魂不已,心中对着来路不明的游侠儿多了几丝畏惧之心,但是匈奴左部帅刘渊白纸黑字写给族中兄长王武子的书信,以及曹泽昨夜于乱匪中救出自己的壮举,却也让其有了那么一份可信度和安全感。

家夫已亡故,独留自己母女二人,看似衣食无忧,实则风雨飘摇。且不说府内奴仆偷鸡摸狗、欺瞒自己女流;那族中觊觎家财者不在少数,这时代的大家族虽个个标榜仁义礼智信,自诩父慈子孝兄友弟悌,实则依然是勾心斗角、彼此倾轧逐财,“吃绝户”的现象可不只是后世才有的。况且,单说城外数十处田庄的租赋收取,一路显然并不太平。

只是一想到“鸿门宴”上,曹泽那样粗鲁的羞辱,王卫氏难免羞愤,而那拍打在自己娇嫩处的一巴掌接着一巴掌,在疼痛、屈辱中夹杂着那一丝敏感的电流触过的感觉,却也让内心生出深渊一样的诱惑。

豪门保镖,这就是曹泽在这个时代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曹泽心态调整得很快,上一刻还与王卫氏剑拔弩张,将之作为挟持的人质;下一刻立刻就恭恭敬敬、弯腰行礼;从美少妇老板的手中领受了第一份任务:就是把惨遭刘一彪屠杀的名士王离尸体给搜寻回来。吃人的饭,就得干人的活,更何况这么一位遭此不幸、人见犹怜的美少妇老板了。

他整理一身青衫,挑出一把顺手的长剑跨在腰间,翻身就骑上一匹黑色骏马,召集数十名家丁,挥斥着马鞭以不容置疑的口气道:“食人之食,衣人之衣,就要忠人之事!”“曹某誓要护得夫人和小姐周全,曹某的身手各位想必见识过了,谁要是敢生出别的心思,我曹某认得你,手中的这把剑却认不得你。”

家丁被他的气势所震慑,早上有亲眼目睹了他的凶狠,只是低头称是,多余的大气都不敢喘上一声。曹泽心道,上一世自己又不是没有带过兵,这几个家丁收拾的服服帖帖不在话下,打一巴掌给个枣永远是至理名言。

“我曹某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王公在城外遇害,谁也说不准贼人是否虏获王公尸首,也不知贼人到底几何,这一去说不出的凶险。”说罢从怀中掏出几块金饼,手上用力掰成碎片,“各位先领赏金!若有不测,家中老小曹某双倍补偿;待寻得王公尸首,再有重赏!”

这一举让家丁们胸中澎湃激动起来,这个时代金子格外稀少,寻常人家根本见不到这样的贵金属,也因此流通货币尚是铜钱,但这么小块的碎金子足够抵得上数百贯铜钱了。所谓人为财死,家丁们此刻眼中的曹泽倒也不那么凶神恶煞了,反倒充满了热忱的眼光。就连此刻倚门而望的美妇也诧异了起来,这人真不知道金子多珍贵吗?

后世的曹泽也没见过这么多明晃晃的金子,他当然知道有多珍贵了。自己第一份正式职业尚未领到工资,却先破了财,这保镖护卫当的着实是“无私”,属于自带干粮 、自掏腰包干活。

但他更知道这个时代混,更珍贵的是什么。在魏晋这年月混,靠的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名声”二字而已。 轻财仗义、重情重义的招牌这是比黄金还珍贵。水浒传里不论怎样桀骜不驯的江湖好汉,闻听宋公明的名号,都俯首帖耳、低眉顺目一口一声热乎乎的哥哥?不就是宋公明轻财善使银子吗?

曹泽极其风骚过了一把仗义疏财的瘾,“曹某平生最不喜阿堵物,钱财于我如黄泥,只要差事办得好,曹某亏待不了诸位!”说罢双腿夹马,率着一众家丁出城而去。

留下倚着门的美少妇一双不解的幽幽美目。曹泽不知道的是,门后还有一双窥视的秀目,此刻更是流转百回一片怅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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